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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 打伤多人
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,延安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。商户称有城管执法人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,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。
商户经营者: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 下车就要抬自行车
6月3日下午,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延安市杨家岭附近的事发商户“美利达自行车行”。据事发当日在店内的一名店员描述,事发当日他们店总共被暂扣5辆自行车,但在他们老板跟城管人员交涉的过程中被打倒在地,倒地后竟然有一名很胖的城管队员,双脚跳起猛跺他们老板的头。
记者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部,见到了事发自行车行的刘姓老板。据其回忆,事发当日,他不清楚这些城管队员的准确身份,当时未见有城管队员向其出示任何工作证件。当时从一辆车身标有“城管执法”,牌号为陕J32601的白色依维柯上下来7个人,什么也不说,直接就抬着门前的自行车往他们车上装。
另据该自行车行老板回忆,当时他及店员第一时间冲上去阻止他们抬自行车,就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拉扯、推搡。随后,自己就被打倒在地,之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。但该店主十分确认的说道,这些城管人员中,有一个秃头的,当时浑身都是酒气。
记者在事发当日曾围观的邻近几家商户处也了解到,双方推搡拉扯时,确实能明显闻到有执法队员混身散发着酒气。
城管监察支队:穿城管服代表身份 没有出示工作证件
随后,记者又来到了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。该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介绍说,5月31日下午,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,进行城市占道经营检查时,在位于杨家岭附近“美利达自行车行”门前发现违规停放多辆自行车。在此之前,凤凰大队已经分别于4月25日和5月30日下发过两次“责令整改通知书”,期间也有多次的口头警告。就在5月31日下午3点左右,凤凰大队工作人员还对该店进行了口头警告。但在下午5点左右,执法队员发现情况没有任何改观,于是他们对该店门口停放的自行车进行了暂扣处理。
对于事发店主质疑的,执法队员暂扣车辆时为什么没有出示工作证件及暂扣清单?段副支队长说,当时我们开着城管执法车,车身标有“城管执法”字样,再有就是执法队员除了一名女性协管员未着工作服外,其他六名工作人员都是着城管工作服,胸前都有胸牌号码,这些都能证明我们的身份。鉴于当时,围观群众众多,并怀疑店主叫来了五六名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,他们的执法队员人身自由被控制,没有办法开具暂扣清单。店主过来接受处罚时,他们会补上暂扣清单。
段副支队长还介绍到,截至6月3日调查的情况表明,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城管队员存在有酒后执法的现象。当然,如果警方在立案调查过程中,发现城管执法队员有酒后执法现象,他们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进行严格处分。
另据了解,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一郑姓女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,被打致额骨骨折,至今住院观察。另有多名执法队员存皮外伤现象。
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: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 不便透漏
事发当日,双方在马路上进行激烈冲突时,记者从事发时的视频中看到,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经过,但并未做任何停留。
对于该警车为什么没有做任何停留及本案的案情,记者来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了解详情。该局政治处主任贠海棠告诉记者,该案正由宝塔派出所调查,现在不方便对外透漏任何细节。
对于此事,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。(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)
“延安城管暴力执法”追踪:相关责任人被停职调查
昨天(6月3日)陕西广播电视台《第一新闻》报道了“延安城管暴力执法”一事,今天(6月4日),延安市城管局做出了处理决定,“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分管副支队长、凤凰大队的大队长、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大队长,以及当天的执法人员,全部宣布停职,接受调查。”
随后,记者来到延安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了解情况。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除了美利达自行车店老板刘国峰受伤外,视频中那个未穿制服、身着黄色上衣的女城管执法人员也受伤住院了,几名男性城管也有不同程度的皮外伤。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打人的城管是酒后执法。
6月3日,人民网陕西频道报道了“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 打伤多人”一事。延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4日发布消息称:网曝延安城管暴力“执法”事件发生后,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,已全面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。请广大网民放心,延安公安一定以事实为依据,严格执法,公正处理。
延安城管局:“双脚跳起踩踏商户”者属临时聘用人员
6月4日上午,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“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”召开专门会议,明确五条意见:
一、城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,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;
二、对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所有相关人员,一律予以停职、待岗调查,包括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丹(当日未参与执法)、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(当日参与执法,正式编制)、副大队长李志成(参与当日执法,正式编制)、中队长张琦(视频中光头男子,参与当日执法,正式编制),还包括当日参与执法的另外四名临时聘用人员(视频中黄衣女子及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男子均为无正式编制人员);
三、责令监察支队支队长姬霖、支部书记郑世国向城管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;
四、要求监察支队深刻汲取教训,认真反思,尽快部署开展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纪律整顿,从严管理,从严治队;
五、协调公安部门派人介入事件调查,构成伤害的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。
延安警务督察支队:路过警车当时正执行任务
5月31日事发时,城管人员与商户在马路上进行激烈冲突时,从视频中可看到,有一辆牌号“陕J1397警”的普桑警车缓慢经过,但并未做任何反应停留。
6月4日下午,就此问题,记者来到延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。该支队副支队长李红军经过详细调查并作出书面回复:
一、“陕J1397警”制式警车属延安市安塞县公安局,5月31日下午是因公出差执行任务,经过的事发地段属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辖区;
二、通过调查及现场视频显示,“陕J1397警”制式警车路过事发路段时城管正在开展执法活动,警车驶离并无不妥。
对于延安城管涉暴力执法打伤数人一事,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况如何?到底执法时有没有人属“酒后执法”?本网将予以继续追踪报道。(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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