霸王执法,法大人大?辽宁省抚顺市特大冤案!!!
霸王执法,法大人大?辽宁省抚顺市特大冤案!!!
这是一桩触目惊心的经济案,法院为了达到保护个别人的利益,不息将历史车轮倒转!
辽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所谓抚顺市第四毛纺织厂(以下简称四毛厂) 与抚顺市嘉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及万素芹、尚丽娟、徐爽合同纠纷一案中,竟然把2005年抚顺市政府发文批准的抚顺市第四毛纺织厂的改制方案,经实施近7年后,又作出了予以撤销的荒唐判决!
这种让世人扎目结舌的判决结果,直接干扰并破坏了国家对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,并使改革的车轮倒退!并且又重新制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。
据当事人陈述,该法院的办案法官,不仅态度蛮横,而且,在办案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,进行违法保全,违法查封财务帐目,非法扣留企业公章,不让企业经营,不让法定代表人徐绍信参与诉讼,却另行指派他人参加诉讼;在改制过程中,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早已死亡,本不应立合同纠纷案的情况下,该法院却明知故犯,硬是立案,并判决解除合同!奇怪的是,作为该院的上级法院却维持了一审判决!?
现作为改制后获得新生的企业――抚顺市嘉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,在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的强行干扰下,已有二年多没有正常经营,损失巨大。
辽宁省抚顺市嘉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成立,系民营企业,法人代表徐绍祥,该企业承担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任务,有四百多名职工,其生产经营的是对外贸加工出口服装。
作为一家民营企业,抚顺市嘉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,它本身担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职能。理应得到抚顺市顺城区政府及各方面的机构和部门的协助,支持和爱护。依法执政、为民执政是基本原则。但是,自从2010年1月份以来,抚顺市顺城区经贸局副局长林茂伙同抚顺市第四毛纺织厂厂长孙安、工会主席吴云清却以抚顺市第四毛纺织厂转让协议无效为由,无端滥用权力,用非法行政手段干预破坏民营企业正常守法经营,阻止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,扰乱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。以权谋私,以权代法,将企业搞跨。
我们呼吁社会的关注和社会的帮助,以维护公平正义,维护百姓的权力!请帮忙转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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